克服“解决不了”的畏难情绪,多些“怎么解决”的务实思考和快速行动,一步一个脚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长期以来,由于用地手续不完善、开发主体灭失、房地信息不一致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地区出现不动产“登记难”,成为不少群众的“心头病”。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环节,做到老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要抓住什么、推进什么,通过改革给人民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坚持以人为本、保护权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打通梗阻、破除藩篱,持续深化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才能妥善化解一系列历史遗留问题,把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
有一定之略,然后有一定之功。2021年,自然资源部出台化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政策文件,要求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主体、措施和时限,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按下“快进键”。截至目前,全国累计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房屋2000多万套,惠及5000多万群众。特别是2024年以来,全国共化解长期积压的各类跨部门“硬骨头”问题340多万套。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需要集中发力,也必然要经历一个过程。扎实推进、久久为功,不动产“登记难”必将迎刃而解。
树立“有解思维”,积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导致“登记难”的原因复杂,类型不一,且往往不在于“登记”本身,而是在特殊历史时期和发展阶段形成的症结。各地区各部门在实际操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方法,以创新思维破解难题。山东威海确立“理清问题,分类施策”工作思路,对税费、配套、质量、消防、规划5类18个问题追源溯流,实行一问一策,推行“办证、办税”两线并行工作法、“边办证、边追缴、边查处”三边工作法,有效解决了一批不动产证办理难题。实践表明,历史遗留问题不会自行消失,捂住问题不是办法,时间拖得越久,问题和矛盾只会积累得更多、更深。在破解难题时,需要克服“解决不了”的畏难情绪,多些“怎么解决”的务实思考和快速行动,一步一个脚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解决不动产“登记难”,既要多措并举去除存量,更要疏堵结合防控增量,从源头上预防新问题产生。让群众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还要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借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搭便车”。当前,我国已全面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基本成形,不动产登记法也被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第一类项目中。抓住立法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各地遇到的突出问题和改革实践,汲取成功经验,完善以不动产登记法为统领、相关法律法规协调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体系,就能为解决各类难题提供坚实保障。
复杂问题往往没有简单解决办法,迎难而上就能找到路径。进一步深化改革,拿出务实举措化解难题,实现服务从“管理本位”向“需求导向”转变,必将使不动产权证书的“大红本”更好托举群众“安居梦”,带来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杨 琛)